转发关于第十二届宋庆龄儿科医学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各有关单位:

  宋庆龄儿科医学奖是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司共同发起设立的一个永久性奖项,表彰在儿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领域的创新与贡献,鼓励互联网等新技术及科技健康扶贫等方面产生的科技成果的申报。

  为做好第十二届宋庆龄儿科医学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要求

  第十二届宋庆龄儿科医学奖实行限额择优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掌握标准,做好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每个单位推荐项目不得超过3项。推荐项目须为:

  1.2015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完成研究整体工作的科研项目;

  2.申报项目未曾获过中华医学会和中华预防医学会所设奖项以及其他同级别的获奖;

  3.仅提供在2015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开具或发表的与申报项目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含公开发表的论文)。

  二、申报、推荐程序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局、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中华医学会小儿外科学分会、中华预防医学会儿童保健分会、中国医师协会儿科医师分会可作为推荐单位;

  2.各推荐单位依据宋庆龄儿科医学奖申报要求,向所辖地区的相关单位布置该项工作,积极组织申报;

  3.各推荐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接收所辖地区或所属的医疗卫生、科研等单位的申报项目,经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宋庆龄儿科医学奖励基金办公室。办公室不接受完成单位或个人的申请材料。

  三、申报、推荐方式

  可登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网站(http://www.sclf.org),查询下载“关于第十二届宋庆龄儿科医学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并进行申报推荐书填写、上交和审核汇总工作。

  四、申报、推荐材料要求

  1.“宋庆龄儿科医学奖申报推荐书”(见附件1),请详细阅读填写说明,按照要求填写推荐书并提供附件材料。推荐书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要求一式6份(至少有1份必须为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请同时提交电子版1份。

  2.完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如有回避要求的,请提交“第十二届宋庆龄儿科医学奖申报推荐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一式1份(见附件2)。

  3.“第十二届宋庆龄儿科医学申报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3),表中的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应与申报推荐书填写一致,由汇总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截止日期

  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所有书面申报推荐材料及书面汇总表寄送至宋庆龄儿科医学奖励基金办公室(以邮戳为准),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songqinglingfund@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地点与联系人

  报送地点:宋庆龄儿科医学奖励基金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2号南楼328室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人:陆莹  杨慧敏  王利红

  联系电话:13520551936  15210959481  13910309977

  电子邮箱:songqinglingfund@126.com

  附件下载:

登陆网址下载http://www.sclf.org/tzgg/202101/t20210113_196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