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河北省教育厅
第二批“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有关部署,启动第二批“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强,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协调能力;
2、多年从事科研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岁)身体健康;
3、基础理论所实,知识面广,对本学科某些领域具有较深入的研究,对学科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能够准确把确学科发展方向;
4、近5年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同时具备以下条款中的两个条款: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主持省级项目2项;
2)在本领域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第一作者),其中自然科学论文被SCI、EI收录3篇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在本学科领域的权威性期刊发表3篇以上;
3)出版一部学术著作(第一作者);
4)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其中国家级奖(包括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前5名,省级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
5)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审定品种的第一主持人。
(二)范围:
申请者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已获得“燕赵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人才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首批“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二、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类: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
哲学社会科学类:1、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三、评审名额:
第二批“河北省高校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拟资助50人,其中自然科学35名,人文社会科学15名。
四、申报材料:
填写《“百名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下载网址:http://www.hee.cn )一式七份,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包括附件)。
五、申报截止日期:2009年10月15日。